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深圳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不守政治纪律,通过转移证据、变卖赃物、串供、安排配偶潜逃出境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无偿借用企业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和旅游活动安排;对组织不忠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毫无廉洁意识,借职务之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向贷款企业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出现重大风险及巨额损失;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靠信贷吃信贷,以手中信贷审批权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自律不严与家风不正共生、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交织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直至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深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周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
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陈刚任青海省委书记******
新华网西宁1月3日电 日前,中央对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陈刚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信长星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月3日,青海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青海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陈刚同志1965年4月出生,江苏高邮人。曾任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朝阳区区长、区委书记,2012年7月后任北京市委常委,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2020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2021年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